一番唇枪舌战之后,许南和柳伊妃签订了一份堪称是苛刻的不平等条约。
首先是片酬,柳伊妃答应不要钱,置换成了百分之二的电影份额。
也就是说,她能够拿到多少钱,全看电影票房怎么样,票房越高,她拿到的酬劳就越多。
靠着这一点,许南就把柳伊妃和电影牢牢绑定在了一起。
然后是违约金,尽可能的调到最高,高到柳伊妃根本不能违约的地步。
这还只是最基础的两点,合约的其他规定也极为苛刻,保证了柳伊妃必须全心全意的投入到电影的拍摄中,为了电影服务。
许南之所以要柳伊妃签下这么苛刻的原因,就是为了最大化程度的逼迫柳伊妃,拿出最好的状态和演技。
合约很苛刻,但柳伊妃和刘丽丽弱弱的争辩了几句,发现改变不了什么之后,还是无奈的签了。
没办法,都已经是票房毒药了,再不想办法扭转局面,很快就会在娱乐圈查无此人了。
这个圈子竞争有多激烈,没有人比身处其中的柳伊妃更清楚。
好不容易成为大明星,尝试过风光的滋味,她可不想放弃。
而且一扑再扑的她,其实也没有太多选择权,要是不演电母,接下来她也接不到什么好角色。
换种方式想,许南迄今为止从无败绩。
只要《电母》票房大爆,她不仅可以洗刷掉票房毒药的名头,还能借助这部电影的名气重回巅峰。
所以,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,柳伊妃答应了许南的苛刻条件,成为了《电母》的演员。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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